申领流程 1.试验过程中研究者可以向机构办提出试验费用的分配。请CRA统计产生的试验费用,CRA与研究者确认后,邮件告知机构办本次分配哪几笔款项,费用的分配范围(研究者费、受试者费、辅助科室费用等),机构办会根据研究者意见出具试验费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需要PI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 申领受试者补助时,研究者及受试者按规定完成受试者交通费/补贴费签领表(模板见下载专区,可使用项目组表格)的填写,项目主要研究者(PI)审核并在每一份签领表签名确认。(本院发放形式现金或转账均可,如需转账,请于附表提供受试者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并附相应复印件,请将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同一页上) 3. 填写补助汇总表(见下载专区),PI签名。若选择以转账形式发放补助,汇总表需体现受试者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并将填写完整的电子word版签领表发送至机构办邮箱。 4. 提交合同(首页、述及补助页及签字页)、知情同意书(首页、述及补助页及签字页)、每例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签字页,以上资料各复印两份。 5. 将上述文件递交至机构办秘书。 注意事项 1. 受试者在签领表上签名后方可向本院财务科提请报销补助,洽谈知情时务必请着重告知“先签名后领钱”。 2. 项目的受试者交通费/补贴费可以一次性或分多次申领,但申领次数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试验费付款次数。 3. 研究者申领受试者交通费/补贴费时,应注意与监查员一起认真估算整个试验结束时各辅助科室可能产生的检验检查总费用,以避免出现剩余的未分配试验费用太少而无法结清实际发生的检验检查费。 4. 若出现受试者垫付试验相关费用(与试验相关SAE的住院费、干预产生的费用等)的情况,报销流程同上述申领流程,签领表的访视编号可相应改为报销的内容;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随访而需住院,必须以自费形式入院,出院时由受试者支付住院产生的费用再行报销流程。 5. 请于当月15号前将受试者报销资料交到机构办,机构办秘书将汇总资料交至机构办主任、机构主任审核,审核后递交至财务审核,一般下月月底前可完成受试者费用的审核下发。 注 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下载 https://www.gyey.com/cn/kyjx/lcsy/jgb/wjxz/a_106182.html -THE END- 公众号名称:广医二院临床试验机构(微信号:GYEYLCSY) 提供办事流程 招募广告 联系方式 等的发布 帐号主体: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